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邓金,马关县八寨镇八寨社区居民四至七组联合支部党员,2024年4月2日8时3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梁恩金,中共党员,马关县统计局退休工作人员,2024年4月5日21时3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唐信东,马关县仁和镇仁和社区第一联合支部党员,2024年4月12日20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鲁昌德,马关县马白镇马鞍山社区马关恒昇混凝土有限公司、达号村联合支部党员,2024年4月14日21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