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权,马关县夹寒箐镇么龙村么龙、龙山边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4日9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那有华,马关县金厂镇老寨村新寨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1日21时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云宏,马关县马白镇塘子边社区第四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5日20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