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余太勇,马关县仁和镇仁和村第三联合党支部党员,2023年11月16日8时3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袁 志,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教师,2023年12月1日13时1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吴永青,马关县大栗树乡倮洒村龙潭中寨联合党支部党员,2023年12月9日10时3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文江,马关县都龙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1月1日10时4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