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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10/14

苏忠雨代表:

你提交的“关于为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马关县辖区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配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是助力马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因消防救援队伍属于双重管理性质,车辆购置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购置计划需在上一年度提出,由财政部审批,并由上级统一采购。目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已联合向州消防救援支队、州财政局上报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需求申请。同时,县政府也将车辆配备列为了全县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力争早日解决。

感谢您对消防救援工作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马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童庆,13769602885)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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