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艳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文华村委会原亚麻厂土地性质调整统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原亚麻厂位置不在州人民政府2024年6月批准的《马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无法按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土地征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规定,建议村委会可与企业进行联营,并将该范围纳入马白镇村庄规划,采用集体建设用地方式解决用地保障工作。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磊,1770876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