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425001 | ||
标 题 |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出原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怎么办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家是16年申请了危房改造,然后开始拆旧建新。以前的老房子是97年盖的瓦房,开工建设的时候把所有重建手续都办好了,以前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面是120平方米,重建之后因为阳台、挑头,新建后超出了28.8平方米。现在还没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超出的面积要怎么才能合法*?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你好: 您反映的“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超出原建设用地批准书怎么办”的问题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马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现行政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面积原则不得超过15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超批准面积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在其宗地面积(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权属来源清楚、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且由本村村民使用的前提下,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登记发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7130346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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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