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808001 | ||
标 题 | 地质灾害建房 | ||
姓 名 | 杨加亮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8月8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不好意思打您了,我是八寨马主下河头的村民杨加亮,我想咨询您一下,我家房子后面杨加宽家房后发生了山体滑坡把墙推倒了,去年政府部门和国土局的领导都来看过,要求我们一起的十二家搬出去建房,并且给于一定的补助,但是到现在国土局都没有给于补助,我们去国土局问过,他们说只有四家可以领补助,我们其他八家就不能领取补助,我就想咨询您,地质灾害隐患区还分危险和不危险吗,问题我家就在发生灾害的前一排房子,为什么人家可以领补助,我们就不行,难道一定要房子倒塌了才可以得到救助,才可以和他们一样一视同仁吗?我希望领导可以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杨加亮,你好: 你反映的“地质灾害建房”问题已转我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2017年7月23日接到八寨镇人民政府的情况反映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赶往八寨马主下河头查看险情,经现场堪查发现有4户村民房后发生滑坡险情,并不是向你在反映情况中所说的是12户。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在现场向村民讲解避险常识,并要求受威胁的4户农户进行搬迁避让(并没有要求12户一起搬迁),在此期间已有农户打电话向我局咨询补助款一事,我局工作人员已对群众进行答复,说明地质灾害零散户搬迁补助资金,需八寨镇人民政府写请示报县国土资源局,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才能按每户2万元进行划拨。具体事项你可到八寨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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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