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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1217002
    标    题 农村贫困户的评判标准
    姓    名 柏秀坚
    写信时间 2018年12月17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八寨镇喜主村民小组白马田小组的村民柏秀坚,我现在在外务工,家里有两个年妄的老人,父亲是个肢体残疾人,母亲是个智障残疾人。今年政府号召我们村进行异地搬迁,现在我们村的基本上全部搬迁至马关完了,所有搬迁的都是以贫困户的标准来进行搬迁,而我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没有被评为贫困户,本来政府和党号召搬迁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件大好事,我们应该积力配合,可就因为我们家没有被评为贫困户,在搬迁这个事上给我我带来了很大困难,不是贫困户的我要想,随着搬迁我就要自己拿出10来万去要那个搬迁房,这个我现在没有能力我就放弃了,可政府对那些已经搬走了的对老房子进行拆除。现在我邻居的房子被拆了,给我的房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我现在是无力已助,找谁都不管就只能给各位领导写信诉说我的苦衷,希望党和政府能够给予我一个好的方法和建议使我克服这一困境。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柏秀坚您好:

        您反映的“农村贫困户的评判标准”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户于201312月纳入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口3人,2015年脱贫,因你20151124日购买了一辆车。你的妻子于2016年在宣威市龙场镇志戛村完小任教。根据2016年县扶贫局反馈全县五个坚决剔除人员名单对你户进行了清退。

        按照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收取2017年度马关县南山工业园区安置点建档立卡户和同步搬迁户自筹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于2018831号前将进城安置的建档立卡户和同步搬迁户自筹资金,通过开具往来款项电子票方式收齐搬迁户自筹资金,并将收取资金汇至马白镇财政所。因你承担不起同步搬迁费用,自愿放弃同步搬迁,关于拆除邻居旧房对你户房子造成的伤害,经村委会工作人员与你父亲柏永灿协商达成一致,待危房改造时帮助你家砌一堵围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处理时间 2019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