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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610002
    标    题 残疾人路在何方
    姓    名 田龙
    写信时间 2019年06月10日
    信件内容 尊重 的领导      你们好      在百忙中打扰你们,不好意思。      我是一个农村残疾人(三级)。小时患小儿麻痹症,又是个孤儿(一岁半丧母,十三岁丧父),因户口(我父亲黄正方原在马关粮油加工厂工作,母亲张世英在家务农。母亲去世后,我户口转入马关,但因为我父亲忙于工作,而我大伯黄正友又没小孩,所以一直在龙江到现在,我现在所用的身份证也是农村的)问题;这几年,我们(现和一个哥哥同在,没在结婚)一直努力生产,但因为自身原因:文化低,没技术,身体不健全等。一直不富裕。可是政府工作人员却一直把我当城镇人员不能评贫困户和低保,我想问下这是为什么,难道国家有何法律法规吗?还是个人的公报私仇?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田龙你好!
            你反映的“残疾人路在何方”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一直拥有两本户口册,一本为非农户口,户口地址为:马白镇马关粮油加工厂职工宿舍,身份证号:532625*******5,经派出所核实于2012年11月1日因有两个户头而注销;另一本为现在户口册,户口地址:马关县小坝子镇半坡村委会龙江村小组,身份证号码:532625*******9。
            您于1984年使用非农户口在马白镇马关粮油加工厂职工宿舍跟随你父亲黄正方(1995年过世)生活,并于2006年,申请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号为:532625*******48,并领取了城镇低保金;2008年你外出打工,不符合领取低保的相关政策遂对您进行停保。
    从2012年返乡至今,因享受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在评定农村低保和贫困户动态管理过程中,群众评议、村两委讨论、镇审核过程中没有将您纳入贫困户、低保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马府办电〔2019〕16号)等文件精神,在2019年的低保动态工作中,经调查核实,您申请了农村低保,镇人民政府已授予办理,现正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中。

     

    小坝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处理时间 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