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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902001
    标    题 大学生创业
    姓    名 段胜朝
    写信时间 2019年09月2日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对于大学生创业有没有什么支持?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段胜朝你好:
            你反映的“大学生创业”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9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就被纳入创业扶持人员范围,目前在我县境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获得政策扶持。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目前,在我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以下三项创业担保贷款之一扶持: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的,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照每人不超过1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7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不超过75万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马关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对符合享受条件的给予审核推荐,金融机构实行自主审核放贷,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3年到期之前一次性还清。二、“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2009年1月1日后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个私协、妇联、工商联等承办单位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财政给予3年全额贴息。还款方式: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招用人数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财政按贷款发放日基准利率的50%贴息,贴息2年,市场前景好,继续增加吸纳人员就业的,可给予二次贷款。
            二是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每年可免费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可以在每年2至3月份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或报名参加培训(每年需视州级划拨的就业补助资金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开展培训)。
            三是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且获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户籍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3-5名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贴,招用6名及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是创业补贴。我省原“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无偿资金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统一调整为“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以前享受过“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员不再享受。
            衷心感谢您的来信,从您的来信我们发现了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还做得不到位、不全面,下步我们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将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做到进村入户,争取做到家喻户晓,让更多创业者获得创业政策扶持。如有问题请拨打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76—71222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3日

    处理时间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