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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923001
    标    题 原浪桥乡住地街道称呼需理顺
    姓    名 王先生
    写信时间 2019年09月23日
    信件内容 马关县八寨镇原浪桥乡住地门牌至今未理顺。由于之前标注“小铺子”时,有的过往车俩及行人不知就是浪桥住地而错过。后又改标注为“浪桥”后,错过情况得以改变。但是,作为现有街道上的商户及住户的门牌号,至今一直未理顺,造成外来人员寻找当地人家、当地人淘宝及邮政投递很不方便。为此,建议:将原浪桥乡住地的门牌标注区分为:一、以公路为界(含公路上住户)靠新街道方向的称呼为浪桥街;二、公路对面靠法布嘎山脚称呼为小铺子村;三、原浪桥村称呼为老浪桥街。当否,请户籍管理部门斟酌。不妥之处,请谅解。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王先生你好:

      你反映的“原浪桥乡住地街道称呼需理顺”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马关县八寨镇原浪桥乡住地门牌至今未理顺的问题属实。接信后,我镇及时组织规划、民政的工作人员,经现场调查,按照我镇规划布局,浪桥街沿文河线东面片区规划为小铺子村,岔路口至新寨村委会方向到浪桥小学岔路口止规划为浪桥新大街。因街道规划命名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如要进行街道更名,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现将办理程序附下,如需更名请按相关程序报批。待申请批复后,我镇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协调门牌贴挂、户籍信息变更。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3日

     

    村(居)民小组成立(命名和更名)的程序(指南)

    一、 成立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成立新村(居)民小组,形成决定并签名按手印)

    二、上级党组织指导成立村(居)民小组,讨论成立村(居)民小组形成决议同意成立村(居)民小组(做好会议记录)

    三、递交申请有村(居)民小组名称、村(居)委员会管辖范围,村小组活动用房)

    四、乡镇核实情况和草拟申请报告(附以上一、二、三条的材料)

    五、报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乡镇政府讨论审批并草拟请示,报请县民政局审核

    六、县民政局审核通过,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复发文

    处理时间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