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91222001 | ||
标 题 | 私自侵占林地 | ||
姓 名 | 李应发 | ||
写信时间 | 2019年12月2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李应发,是马关县夹寒箐镇夹寒箐村委会碗厂村小组村民,二00九六月二十日与碗厂组签订合同,马关县林业局下发林权证的分水林箐林三十七亩,承包使用年限七十年。 今年被夹寒箐镇尖山村委会冲头村小组私自占用一千余平米用于修建水渠。该村小组在修建该水渠时未告知我本人,未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修建,已严重的侵犯我承租人的权利。我林地内已经种植杉树,已经被损害。 我作为该林地承租人知道后及时与本村村干部汇报解决该问题,我村村干部告诉我,已经修建,叫我认为不合理就去找相关部门上诉。我也不知道该找那个部门去说,只能来这里恳请领导帮忙处理解决为谢谢! 李应发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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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