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120001 | ||
标 题 | 马关县辖区马关沙嘎底润峰矿业有限公司恶意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 | ||
姓 名 | 姚盛英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1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书记、县长: 你们好! 百忙之中占用你们宝贵的时间,首先说一声对不起,针对同一个问题这是第二次给你们留言, 因为第一次留言没有得到回复。 我是一名曾在马关县辖区马关沙嘎底润峰矿业有限公司务工的农民工,2019年1月在工作生产过程中右手因工受伤并到马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我就回家养伤。2019年9月,经文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结果为:工伤致右手第3、4指远节指骨骨折为10级残疾,保守治疗后(文劳鉴【2019】第316号)。我已于2019年9月将初次鉴定结论书送到该公司和马关人社部门,公司承诺尽快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应的工伤补偿,但到2019年11月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于是我通过打电话和亲自到马关人社局咨询,得知不能办理我的工伤补偿是因为马关沙嘎底润峰矿业有限公司未缴纳2019年2月份和2019年7月份的职工工伤保险,只有该公司缴纳这两个月的工伤保险后方可办理我的工伤补偿事宜。找出问题原因后,我多次与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对方开始说会尽快办理,并承诺会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工伤补助费用兑现给我,但到2020年1月16日仍然没有结果,打电话给公司办公室人员,对方以一句没有钱来回复我,现在直接不接我的电话不回复我打信息。如今,右手手指受伤致残对我找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我的孩子又在读书,对于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现在我找不到其他办法,只有求助于县委书记和县长帮助我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因工受伤致残是否应该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二是该公司这种只说不落实的态度是不是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我的工伤补偿问题何时能解决。 我相信为人父母官的你们,一定会为我们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百姓办实事,会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保障。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姚盛英你好: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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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