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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227001
    标    题 关于支援武汉捐款收款单位应给予回复的建议
    姓    名 张增祥
    写信时间 2020年02月27日
    信件内容 武汉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马关人民为了支援武汉抗疫也积极捐款捐物,很多捐赠人通过网络捐款,就我知道并帮助其操作一位爱心人士就一次性捐款5000元,但几天以后我了解到该爱心人士未得到任何回复,我担心是不是捐款途径有问题。我认为:作为接收此次捐款的马关红十字会应该给予捐款人回复,通过回复,一个是打消捐款人可能娟错款或者捐款途径错误的顾虑,另外也可以通过回复对正能量起到鼓励作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张增祥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支援武汉捐款收款单位应给予回复的建议”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马关县红十字会积极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爱心企业、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及个人为抗击疫情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及时创建网络众筹(红十字筹)平台接收捐赠。1月29日,及时与省红十字会对接,创建了“马关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关爱行动”接收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二是及时发布接受捐赠公告接收捐赠。通过文山州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和马关县融煤中心(马关潮)及时发出了“马关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接收社会各界款物捐赠,公告对“新冠肺炎疫情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捐赠途径、有关事项说明”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三是及时做好接收捐赠款物的登记和发放工作。截止2020年3 月17日,马关县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赠疫情防控款物659笔,折合人民币共3013114.56元。其中,捐款620笔,共计1055385.56元,已划转资金936493.18元(其中,划转到马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局账户>资金346001.00元<其中省红十字会拨款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捐款资金100000.00元,定向捐赠马关县或非定向捐赠资金246001.00元>,划转到古林箐乡财政所资金145564.80,划转到湖北省红十字会指定账号资金165342.00元,划转到咸宁市红十字会指定账号资金79967.50元,云南省红十字会帮划转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资金24544.88元,划转到篾厂乡财政所资金33350.00元,划转到夹寒箐镇财政所资金10000.00,划转到八寨镇财政所资金116687.00元,划转到都龙镇财政所资金15036.00元),待划转资金118892.38元;接收到物品捐赠39笔,价值1957729.00元。所接收的款物,有捐赠意愿的按照捐赠方意愿安排;无捐赠意愿的,坚持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款项全部用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及时公示疫情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情况。马关县红十字会分别于2020年2月7日、14日、20日、25日,3月4日、10日、17日通过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马关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马关县融煤中心(马关潮)对“马关县红十字会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且每一期的公示在结尾均有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内容:“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和捐赠证书,请各爱心企业、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和人士在网络捐赠时尽量使用捐赠人(企业、单位)的准确名称;2.通过马关县红十字会网络众筹、微信转账、银行转账以及银行二维码扫码捐款的爱心企业、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和人士,如需开具捐赠票据,请及时联系县红十字会开具捐赠票据;3.因捐赠累计人/次数较多,捐赠信息如有错漏,请及时与马关县红十字会联系,以便于我们在下一期公示中及时更正,联系人:陶贤会、陈贤明;联系电话:0876—7376958,0876—7134589。”通过公示,对社会各界爱心企业、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及人士的捐赠款物和去向进行了说明,打消了捐赠者的顾虑,对社会各界的捐赠者也起到鼓舞的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马关县红十字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安康!           
     


                                         马关县红十字会

    2020年3月20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