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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401001
    标    题 逢春大道上红绿灯显示不符合交通规则
    姓    名 蒋明磊
    写信时间 2020年04月1日
    信件内容 本人居住佳宏凯旋城小区,经常经过逢春大道,最近几个月刚刚安装的红绿灯简易装置,按照绿灯显示,转弯直行都可以,但是绿灯显示时间与对向车道绿灯显示时间一样,导致转弯时刚好遇上对向车道直行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本人按照绿灯显示行驶,已多次险些造成交通事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改进红绿灯设置,使之符合交通规则,有效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蒋明磊你好:
            你反映的“逢春大道上红绿灯显示不符合交通规则”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逢春大道车流量增加,2020年1月份马关县公安局在逢春大道共安装了四组临时简易红绿灯简易装置,用于该路段的车辆临时管控。该四组设备都是单项位的简易红绿灯,单项位的简易红绿灯放行车辆时只能同时放行直行车辆和左转弯车辆,不能将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分别放行,放行时确实存在会造成直行车辆与转弯车辆冲突。在该路段行驶时,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七)项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准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逢春大道与西坝路、逢春大道与靖安路、逢春大道与广环路三处路口的标准多项位信号灯项目已开始施工,现工程进行到安装预埋项,预计在两个月内完工投入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马关县公安局

    2019年04月28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