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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526002
    标    题 解决2个事实孤儿生存问题
    姓    名 何林
    写信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信件内容 王加琼 ,女,夹寒箐尖山村委会人,200610月出生,苗族。今年14岁。就读马关第三小学六年级四班。弟弟王加阳,男,20096月出生,苗族,今年11岁,就读马关县第三小学四年级六班。母亲康发美,苗族,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乡溜马滩村人,19871月出生,今年33岁。 姐弟俩来自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亲生爸爸去世,母亲身体患病,常年在外省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和自己的医疗费,姐弟俩常年相依为命相互照顾,也被政府列为建档立卡户。 具体事情缘由要从20199月开学时说起,我刚来接手班主任,9月开学时王加琼没有来校读书,弟弟王加阳也没有回校读书,于是作为班主任首先和家长联系,可是电话打不通,发微信给家长也不回复,过了两天学生依然没有返校,我再次联系家长,效果和原来一样得不到回复,于是去他们租房地点查看,门窗紧锁,没人住了,我感到事情有蹊跷,就赶紧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校长和相关领导得知情况后马上向老家的村委会询问情况,猜测有可能在外婆家,于是校长亲自开车带我们去她外婆家寻找,可是却无功而返,在老家和外婆家都找不到的情况下,我们再次联系政府和警察部门一起寻找两个孩子的下落,终于在大家的努力下找到了她们,母亲由于患病需要医疗费,母亲就把两个孩子一起带去外省打工挣钱。在领导及老师的反复劝导下,母亲才把孩子从外省送回来,两个孩子终于回到了校园。学校领导想办法给两个孩子赠送了新的校服学习用具,好心人给她们送去了被子、大米、油、鸡蛋、面条等一些生活必需品。姐弟俩的生活暂时得到了保障。 之后我们叫她妈妈留下了照顾两姐弟好好读书,可是她妈妈说留下了没有了收入,自己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没办法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但是一个生病的人挣得钱还不够自己看病,哪有能力寄钱给自己的孩子。导致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都没人照顾,于是我们校长也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动爱心捐助,有部分捐钱,也有部分捐物,作为班主任的我基本每个星期都给她们买菜以及给他们零花钱,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个孩子安全的度过了2019学年。 可是放假了孩子就在出租屋的地方没人照顾,放假我回老家前我又给她们买了一些菜,拿了一些钱给他们,假期间我也经常叫班里的部分有爱心的家长给她们买些菜。由于疫情的原因,孩子过年母亲都没有回来看她们,让人越发感到寒酸,过完年我们部分老师也要返校了,回来我第一时间就去看望她们姐弟俩,给她们买了菜,还给了一些钱,让她们自己去买菜,可是由于疫情原因学习反复延迟开学,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她们买菜和给一些零花钱。每次都嘱咐她们要好好学习,在家里好好做作业,不能辍学,以后做对国家有用的人。由于去年的房租未给房东,我和房东说明了学生的情况,房东也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让她们一直住下去。偶尔也给她们送点吃的。就这样坚持到五月份开学,两个孩子安全的回到了校园上课。老师们的心又踏实了很多。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两个小孩能健康快乐的成长。请求帮助事项: 一、恳请夹寒箐乡政府落实该户档卡户身份享受扶贫政策,俩孩子的低保在谁手中,应该将低保金交付俩孩子做生存费用,建议能否提高低保档次,解决一不愁,三保障问题。 二、恳请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能否将俩孩子作事实孤儿,或者低保户,参照相关优抚政策予以解决住房、生活、学习事实问题。 三、县文教局工作比较到位,县三小的校长、班主任很敬业、专业、奉献爱心,县文教具能否协调解决俩孩子在校免费就餐问题。 四、恳请县就业局能协调相关部门能否为其母亲康发美在马关县城区提供公益性岗位(环卫、收费员、学生宿舍(食堂)管理员等),能在县城就业作为监护人照顾俩孩子。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何林你好:
            你反映的“解决2个事实孤儿生存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低保问题:以前王加琼,王加阳享受的农村低保金5916元,已转到王正祥(叔叔)(53262519********36)的农村信用社卡上,王正祥已于6月4日退还给康发美。现根据文件规定,已将两人低保提高到A类,每月每人375元。
            二、关于住房的问题: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313号)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孩子母亲在马关务工满一年后,可拿着务工合同到马关县人社局进行备案即可到住建局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关于为孩子母亲(康发美)提供就业机会的问题:为就近就地解决康发美的就业问题并让其方便照顾2个孩子上学,根据康发美掌握的劳动技能以及她本人提出的薪资要求,结合马关县城区的就业用工岗位情况,马关县人社局向康发美重点推荐了县城区杨仙初粮小吃和苗恋足保健馆2家企业供其选择。2020年6月5日,经过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和核实,杨仙初粮小吃给的工资为每天70元保底,要非常优秀的员工才可以适当提高薪资,距离康发美100/天的薪资要求差距较大。于2020年6月5日、6月7日,县人社局2次派工作人员亲自去苗恋足保健馆了解用工情况,经过洽谈,苗恋足保健馆同意接收康发美去上班,见习期2000元/月保底,见习期满后,工作熟练后薪资待遇可提到3000/月保底。经与苗恋足保健馆谈好后,工作人员及时与康发美进行对接和沟通,康发美同意并拟定于2020年7月2日至3日到马关苗恋足保健馆上班。
            四、关于享受孤儿政策的问题:因为王加阳、王加琼母亲(康发美)经确诊只是一般病症,故不符合申请。
            五、关于在校免费就餐的问题:经核实,马关县第三小学只提供早餐,目前王加阳、王加琼已享受免费早餐。

    马关县民政局
    马关县人社局
    马关县住建局
    马关县教体局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