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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603002
    标    题 消费扶贫超市
    姓    名 王朝兵
    写信时间 2020年06月3日
    信件内容 关于消费扶贫超市的情况反映       为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工作,全县干部职工的节日慰问品好像都在文明路的扶贫超市消费,但是这家扶贫超市的货品好像都比市场价高。之前正宗的本地鸡是100块钱一只(为了扶贫工作可以理解),但是今天我去买 鸡,怎么一只杀好的生态鸡也收100元(而且服务员还说不管大小都是100元一只),生态鸡在市场上的价格不会超过50元,有点强制消费的感觉,这家扶贫超市是不是没有部门去管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王朝兵你好:
            你反映的“消费扶贫超市”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
            一、扶贫超市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
            二、扶贫超市销售的商品均执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三、扶贫超市进货来源主要以马关当地与贫困户有利益联结的企业销售的产品,以及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殖的农副产品为主,以群众日常生活所需日用品为辅;
            四、扶贫超市所销售的商品定价方式为:
            1、依据同城同行业超市的价格定价(次定价方式是与马关县人民政府签合作协议的);
            2、用与农户的收购价与市场价对比定价;
            3、经市场调查后,商品价格随行就市。
            五、经查阅扶贫超市销售的活鸡进价是16.5元/市斤,每只鸡的重量均在4斤左右,鸡的定价为100元每只,若鸡的重量低于4斤,超市会给予一定的礼品作为补偿,并且活鸡都是自选,不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
            六、在扶贫超市消费的消费者均享受消费总额的10%以消费积分的方式返利。
            七、几年来马关县蜀丰食品有限公司扶贫捐款捐物共计人民币23万多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扶贫超市的利润。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