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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812001
    标    题 如何在农村老家拥有自己的房子
    姓    名 陆权进
    写信时间 2020年08月1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你好!本人姓名:陆权进   年龄:36岁,户口所在地:马关县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身份证号:532625*********18)。家中有父母及一兄,兄长离异无子女,我与家人未分家但拥有独立的一个户口本。已婚并育有2女。 我的基本情况,本人于2002年到文山州民族师范学校念书,当时应学校要求将户口转致该校,2005年毕业后因没有固定工作又将户口转回了老家(马关县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由农民非自愿转成了非农户口并且因此与家人分成两本户口本。这些年为了养家糊口,出人头地,偶尔在家务农,时常外出到处打工,对自身的户口成分没有太多在意,直到2016年我村(马关县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因地质灾害实施整村搬迁,父母及兄长都享受到了国家的扶贫政策及自己出资建了新房,2018年底随村搬进了新建的房屋,并拆除了我和他们一起居住的老房子,我因本身户口成分问题,在多次与镇上及县上领导争取的情况下还是无法享受到搬迁政策,从此变得无家可归,父母在却要远游不能在旁尽孝,父母老却无居所赡养。 我希望得到政府领导的帮助,类似我这种情况的,因读书农转非,毕业后没正式工作户口一直在农村的非农户口(在网上了解到:20161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不在户口簿上填写、打印和加盖带有区分农业非农业的标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如何合法的拥有自己的住房,并且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享受到一些国家对偏远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质灾害贫困地区的帮补政策呢? 敬谢领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陆权进你好:
            你反映的“如何在农村老家拥有自己的房子”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6年1月16日,你户以户主陆正友名义交纳了盐塘大寨易地搬迁1间住房的建设保证金3000元,该项目于2016年8月启动实施,你户新房已建设完毕并搬迁入住,领取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人均2.6万元补助共计7.8万元,已享受相关政策补助。而你户户口分离情况是读书转出后转入导致的,但是实际情况是你户并未分户,按照1户1宅的政策规定,您目前无法在易地搬迁点申请新的宅基地,根据你户口的性质,今后是可以继承你户房屋的使用权的。至于分户后能不能在其它地方申请宅基地具体可到自然资源局咨询。

     

    坡脚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处理时间 2020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