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820001 | ||
标 题 | 便民还是辩民? | ||
姓 名 | 李海艳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8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2020年8月19日去人社局办理失业金,从下午3:00左右到场一直开始等,大概有七八个人办理这项业务,本来很快就可以弄好的,办理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期间出去接电话长达半个小时。这个电话的内容不管于公于私,明知已经有那么多人办理此项业务,然后就只有他一个人,那么是不是可以缩短一下通话时间,就让我们这七八个人站在那里等他讲电话。我不是最后一个来的,却是最后一个办好的,临下班之际,只剩我的没有办理了,她说让我明天早上八点来,她第一个办我的。我说不行,我有事情明天我来不了。她就说那等你有空,不管你前面有多少个人,她先给我办。我说不行,我从3:00站到了5:30,一分钟都没有坐下休息过,就是为了办理这个事情,几分钟就能弄好的事情,为什么要让别人第2天来?这个就是你们所谓的便民吗?她听了就不乐意了,说那我就不用回家吃饭了?说第1次遇到我这种人,以后要是别人来办事的话,他要一早就跟人家说办不了让人家回去,省得让人家在这里等。我是从社区辞职出来的,我就说在社区所做的事不比你少,而且一个人要弄好几项事。她就说她们的事情可多了,晚上会加班到十一二点,还说你们也会上班上到那么晚?我说这种情况有过,半夜不睡觉弄都有过。她就说让拿视频来看。我的天,是不是加班就必须要拍视频,不拍视频就说明没加班,没做这个工作?这是上班做自己份内的事,还是说作秀?最后在他不情不愿的情况下,还是给我办了,我在办理的时候特意的看了一下时间,从头到尾前前后后就9分钟的时间。这个还是服务百姓么?明明顺便就可以做的事,一定要让人家第二天来,再跑一趟。如果你们觉得这样的工作态度没有问题的话,可以当我没反映过这个事,反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可以大有理由的说劳动合同上就只写了上班时间只到五点半,现在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不帮你办合情合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李海艳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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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