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202004 | ||
标 题 | 劳动合同中养老保险缴纳问题 | ||
姓 名 | 王加敏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2月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 望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看我的留言。 本人于2007年7月通过考试进入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7月到11月在文山技校培训,同年11月15日至2008年5月25日进公司质检部门实习,2008年4月25日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交5险,成为劳务工。2011年改制交五险一金。但在2008年5月至2010年7月共25个月没帮我交养老保险。同时进入公司的一批同事都有一段时间没交,但跟我同天签合同的他们有的10个月没交,有的12个月没交。我咨询过公司相关人员,她解释的是我请了产假了,我请产假的13个月我自己交没问题,但是也没请25个月呀!所以想向您咨询的是,签合同后已经从工资扣了一次五险的钱,现在补交还是应该从我们自己的工资里扣出吗,而且迟纳金也应该我们自己交吗?由于公司合并云锡集团,也没有详细的电子记录查不着之前的个人工资明细,所以找不到养老保险等五险的相关信息。我想说这份迟纳金不是我自己的信用度或是推延时间造成的,不应该扣出我们的工资吧!我又咨询了社保局的仲裁部门,她跟我说这是我们公司内部问题,她们也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一线工人也不懂,因此,特向书记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王加敏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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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