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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303002
    标    题 《就业创业证》办理
    姓    名 王露
    写信时间 2021年03月3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业创业证》办理的条件、对象范围等事项,请相关部门给与答复。我看政务网有条于2018年上传的

    《就业创业证》申领办事指南信息,我是一名失业者,指南上好像有条是失业的劳动者可以办理。找工作有些岗位会要求有这个证,还有申请小额创业贷款也需要吧,我就想着去办理一个。今天我去询问,工作人员却问我办了做什么,还问我是什么户口,后面就说办不了,也没有具体解释。我就想问问办这个证也有户口限制么,还是办事指南已经更新,望相关部门能够答复。公职人员去办事就好说,老百姓是办事的困难群体,文化水平有限、办事流程不熟练、是不是态度上应更多一点耐心,无差别对待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王露你好:
            你反映的“《就业创业证》办理”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可申领《就业创业证》人员及需提交资料。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可申领《就业创业证》:(一)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二)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三)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四)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五)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六)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七)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八)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九)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十一)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十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劳动者在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两张近期的两寸白底免冠照片,符合以下情况的劳动者,还需提供相应材料:(一)已就业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二)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三)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五)土地被征用的失地人员,提供相关失地证明;(六)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证明; (八)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提供常住地证明材料;(九)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关于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自创业担保贷款开始办理以来,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急剧增加,窗口办证人员同时兼办就业人才中心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及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审批工作,需要查证的数据量大幅增加,填表指导、政策咨询人员较多,使得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从而出现在工作过程中沟通不到位,服务态度、服务意识上有所欠缺的情况。针对该情况,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向局班子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在服务窗口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使用办公经费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辅助办理相关业务,确保申请得到及时解决;三是针对此事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必须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热情周到服务好办事群众,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经沟通,你申领《就业创业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已作一次性告知,备齐后到窗口即可办理。衷心感谢您的来信,如有问题请拨打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76—7122389。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处理时间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