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程女士:您好! 您反映的“补办出生证明”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1)新生儿父母双方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新生儿父母姓名与原签发记录不一致,则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书; (3)原签发机构负责提供首次签发登记表、存根和分娩记录复印件; (4)现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在原分娩医疗机构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到原分娩医疗机构办理。 2、补发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的父母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补发后存根按补发归档保存,并做好补发登记。 4、凡在马关县出生的中国籍、港、澳、台或外国籍新生儿,符合补办要求的都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通过与你沟通,根据你个人描述,你是在昆明某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现在小孩已经有几个月了,你住院分娩的医疗机构未给你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出生医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你所述的情况,你现在要办理你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材料到你住院分娩的医疗机构咨询办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同时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给以监督,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有您的参与,我们一定把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做得更好。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