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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705001
    标    题 关于出租车公司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1年07月5日
    信件内容 个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一开始说是为了环境要我们换新能源车,可是马关县内现在也没有为民充电桩6.27日马关县运政说不强求换新能源车可以换燃油车可是我们几位要换车的车主到马关县交通集团说换车一事、他们说要换车必须到他们指定的车商那里换,指定的车商价格此外面还高我们就不同意,后来马关县交通集团的就说现在必须要换新能源车不准换燃油车可是马关县交通运政管理局就说可以换燃油车但是提倡新能源源也不强求换什么车,我想问问马关县交通集团的领导难道就必须要吃那几千块的回扣吗?望领导重视哈我们作为一个马关的门面事业者的诉求,求回复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出租车司机同志您好:
            你反映的“关于出租车公司的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经调查,目前县城区已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6桩11枪(分别位于马关供电局停车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马关县分公司停车场、中国移动马关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停车场和尚水澜山小区恒兴修理厂内)。为进一步满足新能源车充电需求,县人民政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计8月份即可开工建设。其中马关县逢春生态公园停车场新能源车充电设施计划于8月下旬动工建设,9月底前投入使用。
            二、关于新增及更新的出租车能否使用燃油车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0]45号)《文山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20〕126号)和《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马政办发〔2020〕258号)文件要求,各地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所以,我县更新的出租车必须使用新能源车,不得再更换为燃油车。
            三、关于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马关分公司指定车商的问题。
            经调查,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马关分公司在文件、制度上均未规定指定车商内容,公司人员从未以任何形式要求过出租车更换必须到指定车商购买。公司推荐车辆更换的承包人到文山博通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车辆,是因文山博通汽车销售公司是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下属二级单位,其车辆采购渠道为集团化采购,享有比其他车商更多的价格和其它的优惠,而且都是以驾驶员自愿为原则,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
            感谢您对马关县新能源车推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2021年7月22日

    处理时间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