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25002 | ||
标 题 | 农村危房重建 | ||
姓 名 | 罗有亭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3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仁和镇木腊村委会三组的村民,之前我听说村里有危房需要重建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但由于我在上大学,家里经济情况不理想,所以放弃了那次危房重建的机会。老家永远是一个人的根之所在,我不想让老家就这样破败荒芜下去,现在我大学毕业,想回老家把老家危房改造重建,我想咨询下现在政府还有没有相关政策,对危房重建给予一定补助?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罗有亭你好: 你反映的“农村危房重建”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关于修订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2〕128号)文件附件《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中“范围和对象”要求,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主要为全省农村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 〔2020〕46号)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四是对于已实施 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 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具体事宜欢迎您到仁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联系人:刘勇13759418509。 感谢您对马关县仁和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