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725002 | ||
标 题 | 夜市扰民问题 | ||
姓 名 | 市民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在信合路中段金诚烧烤摊经营时间一般都到凌晨3点多,并且经常会有人在凌晨2、3点划拳或大声喧哗等行为,对周围市民造成干扰和噪声污染,建议加大检查力度,并且要求店主对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如果店主不进行劝阻应当对店主进行处罚。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你好: 你反映的“夜市扰民问题”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于2018年8月2日20时40分由马白派出所民警余超带队到该烧烤店进行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你所反映的情况,同时已告知店主在晚上做生意时注意提醒消费者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人的正常生活。并要求店主在店内张贴温馨提示广告纸,并遵守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店主表示一定会注意这个情况,并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你说的进行处罚,必须由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用仪器进行测试,超出限值后提供材料,才能由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马关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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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