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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030001
    标    题 关于廉租房问题
    姓    名 李晓
    写信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你好,我2009年购买了一套廉租房,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只要一次性付清,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就可以帮我们办理房产证,五年后不想住了,可以自由买卖,当时我们因为没有房子住,就东拼西凑了将近五万块钱交了进去,就回家一直等,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个结果,房产证也没有办给,多次到廉租办问,工作人员都是喊等,我们不晓得要怎么办了,因为和我们一起买的好多人家都办了房产证,可能是有关系的人吧,我们没有关系,只有憨憨的等,结果什么也不有等着,想请县长你帮忙过问,像我这类的问题还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到底改怎么办?希望给我们一个答复,可以办就按照标准同等看待办理,如果不可以,那要怎么办?是退钱退还是?还有就是我们晓得好几个廉租房的小区的有些房子都是转让了几到手的,这些办了证自由买卖的肯定存在亲戚关系,建设局肯定有人在搞鬼,谢谢县长大人帮我们处理一下。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李晓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廉租房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马关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设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2010年和2011年共出售廉租住房521套。2011年12月以前共发放房产证339本,余182本在2012年1月上级部门对我县廉租住房的出售情况进行督查后停止了发放。2016年1月余下的182本房产证已全部打印,2018年1月我局在涉及的小区内贴出通知购买廉租住房的住户可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迄今为止,阳光小区还有四户未来领取。分别为:A幢2单元203号、B幢2单元302号、B幢3单元301号、C幢1单元601号,如你属这四户中其中的一户,你可带购房合同、发票、物管费交纳收据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住房保障股领取。至于廉租住房购买后交易办证,迄今为止我局没有办理过廉租住房交易办证。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处理时间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