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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109001
    标    题 关于未能享受沿边定补和医保补助的情况反应
    姓    名 刘荣梅
    写信时间 2020年11月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家住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村委会陆洞一组的村民刘荣梅,我要反应2个问题: 1.我家有5个人口(户主:熊发元),近期在发放沿边定补的过程中,只领取了4个人的沿边钱,我家女儿熊文婷没有,我女儿是2019年8月出生的,今年统计沿边定补名单的时候我们已经向村长登记了5个人的名单,这个事情我也向都龙民政、马关民政局反应过,都龙民政的回复是:时间已经过了只有等下一年,县民政局的回复是:喊我去找都龙民政。 2.我们沿边非建档贫困户缴纳医保是每人210元,但我女儿缴费提示为280元,我向都龙社保中心反应,回复是:医保缴费名单是根据沿边定补的名单来做的,因为我女儿没有享受沿边定补,所以就得多交70元。我到县医保局反应,得到的回复是:名单是都龙社保中心提供的,无法更改,只有等明年做新增。 既然有问题反应,就应该正视问题,不能像踢皮球一样,我是符合享受政策的对象,我只希望跟其他人一样同等享受政策。恳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为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刘荣梅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未能享受沿边定补和医保补助的情况反应”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边民补贴调查情况
            (一)都龙镇沿边定补开展情况
            都龙镇于2020年09月23日开展沿边定补统计工作,召集各村(社区)召开沿边定补工作培训会,于2020年09月24日汇总后上报马关县财政局,要求各村按照要求在村小组公示及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至09月30日。目的是让群众自看自查个人及家庭户之间是否有遗漏人员,个人及家庭信息(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持卡人信息)是否有误。2020年10月28日第二次要求各村(社区)再次核实上报沿边统计花名册,并以此次上报花名册为准。针对沿边定补四次的统计汇总工作可能存在有遗漏的情况,查缺补漏登记时间从2020年09月24日截止至2020年11月1日。
            (二)反映熊文婷未享受沿边定补的问题       

            2020年09月23日和2020年10月28日在东瓜林村委会两次上报的花名册中,东瓜林上组熊发元户中未有其孙女熊文婷的相关统计信息,经与村委会核实,该户在公示期间和查缺补漏时间截止前未到村委会反映熊文婷未统计上报的情况,且熊文婷由于年龄尚小随父亲熊仕麟在马关居住,直至沿边定补全部发放完后才到村委会反映未登记上报。针对其反映的漏报情况统一上报至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后,上级部门作出以下答复:若落户达到半年以上符合享受沿边定补政策的新生儿,漏报的人员将于12月中旬统一收集信息,核实情况后补发沿边定补补助。
            二、医保缴费档次调查情况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0〕203号)文件要求,一般居民和边境一线行政村的一般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1.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280元/人标准全额收缴。
            2.边境一线行政村的一般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剩余210元由个人自行缴纳。
            (二)反映熊文婷未享受边境一线行政村农村居民210元医疗参保缴费标准政策的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20日,都龙镇社保中心缴费名单和缴费标准由县医保局根据各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提供,经核实,熊文婷未享受沿边定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显示其人员属性类别为一般居民,只能以系统缴费标准为准,缴费标准为280元。待缴费结束后,根据个人享受政策的实际情况调整医疗缴费标准。

     

                               


                                 都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处理时间 2020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