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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1223001
    标    题 关于用材林被变为自然林的咨询
    姓    名 老熊
    写信时间 2021年12月23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县领导:    我家有沙树林十几亩,全为自己栽种,2007年办理了林权证,林权证载明是:用材林。沙树栽种至今已二十多年。今年12月份去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时被告知,我家的沙树林已被镇林业站划为自然林,无法办理采伐许可。我家对这十几亩林地有土地承包书和林权证。 请问: 1.自己栽种的用材林被镇林业站划为自然林,是否需要本人同意?如果不需要,那么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法规? 2.自家的用材林被划为自然林国家是否有相应补助?依据是什么?如果有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3.林权证载明为用材林,而镇林业站告知划为自然林,本人是否可以办理采伐许可?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如果不可以,依据是什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老熊你好:
            你反映的“关于用材林被变为自然林的咨询”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核实及答复情况
            经现地核实,林地分为两宗地;一宗林权证面积为2.2亩,树种为杉木,地点为寨头,实地勾绘为2.5亩;另一宗林权证面积为9.4亩,树种为杉木,地点为牛场,实地勾绘为6.8亩。经核实,两宗地均位于我县天然林停伐范围。
            1、自己栽种的用材林被镇林业站划为自然林,是否需要本人同意?如果不需要,那么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法规?

            2016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实现天然林全面保护。区划天然林是需要林权所有者同意的,我县当时按照现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上报天然林停伐范围给上级部门,虽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告知,但还是存在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此事不知晓。
            2、自家的用材林被划为自然林国家是否有相应补助?依据是什么?如果有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被划为天然林范围的林木自2016年开始对林权所有者进行停伐管护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亩/年。马关县2016年以来的天然林管护补助金均已划拨至乡镇,由乡镇补助给林权所有者。金厂镇天然林资金发放时,工作组进村召开村小组会议讨论,黄土坡村小组天然林资金只发放到集体,因此,你户没有单独领取天然林停伐资金补助。
            3、林权证载明为用材林,而镇林业站告知划为自然林,本人是否可以办理采伐许可?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如果不可以,依据是什么?
            在划定天然林保护范围时,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停伐保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天保〔2017〕8号)文件要求,我县已在天然林停伐保护小班调查因子表中对“有人工林分布”进行了备注。林农可以对天然林保护范围的人工林进行更新采伐及抚育采伐,但不能进行商业性采伐,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办理采伐手续,你可以到乡镇林业站和县林草局资源管理股进行咨询。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部分人工林被划为天然林的情况,我局将积极与省、州请示汇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全县技术力量对天然林资源进行核实,把符合政策调整的人工林调出天然林范围,解决保护与发展的问题,维护林农利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
            感谢你对马关县林草工作的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9日

    处理时间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