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1223001 | ||
标 题 | 关于用材林被变为自然林的咨询 | ||
姓 名 | 老熊 | ||
写信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县领导: 我家有沙树林十几亩,全为自己栽种,2007年办理了林权证,林权证载明是:用材林。沙树栽种至今已二十多年。今年12月份去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时被告知,我家的沙树林已被镇林业站划为自然林,无法办理采伐许可。我家对这十几亩林地有土地承包书和林权证。 请问: 1.自己栽种的用材林被镇林业站划为自然林,是否需要本人同意?如果不需要,那么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法规? 2.自家的用材林被划为自然林国家是否有相应补助?依据是什么?如果有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3.林权证载明为用材林,而镇林业站告知划为自然林,本人是否可以办理采伐许可?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如果不可以,依据是什么?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老熊你好: 一、核实及答复情况 2016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实现天然林全面保护。区划天然林是需要林权所有者同意的,我县当时按照现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上报天然林停伐范围给上级部门,虽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告知,但还是存在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此事不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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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