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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606004
    标    题 物业费用
    姓    名 李某某
    写信时间 2023年06月6日
    信件内容 浅山御府位于12团后方,想要反应的问题就是物业费用太贵,能不能请县领导或相关部门帮帮我们,业主多次反应无果,管理人员的说词就是“老板规定的“,物业一句话就回复了。问题1:按昆明的标准进行收费的”,昆明是属于云南的一线城市了,马关又是什么样的县城,在马关用昆明的收费标准,要昆明顺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才做得出来,物业管理费1元/平方/月、电梯维护费0.25元/平方/月、二次加压费0.15元/平方/月、车辆车位物业费20元/月,这几项费用下来接近3000元,不知道收费合不合理,但相比于其他小区来说,这费用确实是太贵。问题2:电动自行车充电也是个问题,在小区充电要包年,不然充不了电,物业的回复是“你可以不用啊”,我可以自己从家里拉根飞线吗?会不会说存在安全等相关问题呢。问题3:电费也由物业代收,按装有水表电表,能不能交由电力公司收去,网上交费不是更方便呀。n 麻烦县领导帮忙解决一些相关问题,谢谢各位领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李某某你好:
            你反映的“物业费用”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浅山御府小区的物业公司系昆明顺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目前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收费是根据公司与业主所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收费标准:别墅、电梯房1元/平方米、二次加压费0.15元/平方米、电梯使用费0.25元/平方米、地下停车位管理费20元/月进行收费。根据《云南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文山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第四条“住房物业服务费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0.4-1.5元/平方米/月”的规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收取二次加压费、电梯使用费、地下停车位管理费和物业管理费,且收取的物业费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
            2.该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为开发商投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对其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有收益的权利,目前开发商向小区停车充电的电动车收取的费用是320元/年,该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停放管理费。经与发改部门了解,该项收费为市场调节价,且与本县城其余充电费相比,收费相对较低。另外,“拉飞线充电”安全隐患较大,极易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请业主规范使用充电设备进行充电,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该小区开发商2022年10月已按南方电网公司的规定提交电力移交的相关资料并已通过审核验收。目前,南方电网公司正在进行用户系统的录入,待南方电网完成用户信息录入后即可由业主自行在手机上缴纳电费。
            感谢您对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联系人:杨金广联系电话:0876-722455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处理时间 2023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