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5002 | ||
标 题 | 人工湖成了遛狗场何时休 | ||
姓 名 | 党员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人工湖是居民晚饭后纳凉休闲的好去处。但近来有一批养狗人士(包括大型犬)在晚上8点以后,都聚集到人工湖(靠近新政务大厅)一面的广场前遛狗,且都不栓狗绳。有时候狗跑到路人旁边,过往群众纷纷避让,唯恐被咬到。特别是小孩,拉着都不敢从那里过。这种行为十分不文明,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请有关部门管一管,让这些人到无人的地方遛狗,还群众一个休闲的好地方。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逢春生态公园遛狗问题”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逢春生态公园遛狗的情况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了口头警告,下次在出现在公园遛狗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县城区公园的巡查管控力度,创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县城人居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马关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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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