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7001 | ||
标 题 | 关于省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申请相关事宜 | ||
姓 名 | 杨贵富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在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文山州马关县篾厂乡,于2019年1月到新疆参加工作,现因家中父母年迈无人照顾等家庭原因,想申请调回家乡工作,不知是否有单位愿意接收?望领导给予协调答复为盼!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杨贵富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省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申请相关事宜”问题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省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入,首先得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县级单位工作的,参加工作的年限必须满3年;二是在乡镇工作的,参加工作的年限必须满5年。具体流动程序如下:提出调动申请,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同意调出,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入(接收单位当年必须有编制部门下达的用编通知单方可申请调入),并完善流动审批表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章部分(表中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调动申请及流动审批表交到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提交讨论决定。事业人员调动原则上每年3月、8月办理,申请调动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情况提交申请。 若您有不清楚之处,请拨打0876-7130538或者前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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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