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1027001 | ||
标 题 | 办理准生证 | ||
姓 名 | 卢宗安 | ||
写信时间 | 2018年10月27日 | ||
信件内容 | 2018年了,办理二胎准生证还要必须本人去办理吗?我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看到八寨镇都可以家里人代办。可我叫家里人去帮我办二胎准生证说一定要我们自己回去办?是这么回事?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卢宗安您好: 您反映的“办理准生证”问题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新修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一直以来,我县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实行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制度。需要登记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夫妇,交验夫妻双方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再婚夫妻还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再婚夫妻还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场)人民政府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普通事项推行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实现政务服务更方便群众。我县将《生育服务证》纳入网上在线登记办理,实现办证人员一站式服务,现场审核领证。为方便现场审核,避免信息不详实,办错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时需当事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提供查验,如果当事人有特殊事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登记办理。经核实,当时您让家人来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时,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的家人需要当事人回来办理或者书面委托其他人带有效证件来办理,当时您家人也未提供当事人的书面委托申请,因此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 2018年11月1日,您的家人再次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来我镇窗口办理,经查实符合生育登记条件,已当场给予受理登记并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马白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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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