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1222001 | ||
标 题 | 村小组干部引进老板种植甘蔗破坏农户杉木林地 | ||
姓 名 | 卢闪宗 | ||
写信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 ||
信件内容 | 2020年10月村小组干部引进老板到那秀地(小地名)种植甘蔗,在未经户主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将卢闪宗户承包地,退耕还林种植的20余亩杉木挖除破坏,对卢闪宗户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卢闪宗户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无果!申请村小组、村委会干部调解也仍然无果。村小组、村委会调解意见是:老板赔偿卢闪宗户500元,然后将此地块无偿送给老板种植甘蔗五年。卢闪宗户认为此调解意见极度不合法理,500元钱的损失赔偿远远不能弥补卢闪宗户的重大损失,再则无偿给老板送给老板种植甘蔗五年更是无理! 坡脚镇马夹冲村委会后寨组卢闪宗户那秀地的承包地(此地块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地块,面积近20余亩),于2017年10月退耕还林种植杉木。种植前后投入的苗木款、种植人工费、管护费将近万元。 引进老板发展甘蔗种植产业(包括修路)本无可非议,但是将地块无偿赠送给老板种植五年,其中必定存在“猫腻”。按我县、我乡目前土地流转市场价格,引进老板除了新修一条通往田间地头的机耕道路外,还应支付给农户100—800元/亩的土地流转费用(生地地租相对较为便宜,后寨那秀地大部分为生地、经济林地、天然林地)。据了解种植甘蔗的老板为获得后寨那秀地种植地块,私下拿出1000元的“好处费”给村小组干部(具体数额以及村委会干部是否拿到好处费有待调查考证)。 我户状告、举报:第一村小组、村委会干部,不顾村民利益,接受老板宴请,拿老板“好处费”,触犯了党纪国法,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最起码的底线。第二后寨村小组那秀地大多为天然林、经济林、退耕还林地块,引进老板种植甘蔗涉嫌毁林开垦。请州、县、乡相关部门给以调解、调查处理为盼!如调解处理无果我户将逐级上访、法院起诉(起诉对象将包括种植甘蔗的老板、村小组、村委会)。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卢闪宗你好: 坡脚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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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