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311001 | ||
标 题 | 卫生费和垃圾代运费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问题一:马关县园林绿化和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是什么部门?有权利收取垃圾代运费吗?问题二:如果可以,那收取范围和标准是什么?问题三:商户在缴水费时已经缴纳卫生费,马关县园林绿化和卫生服务中心又到店收取垃圾代运费,请问这两个费用有什么不同?是否存在重复收费?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你好: 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是隶属于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县城区的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进行管理,并按照马政办复〔2011〕87号,马发改复〔2011〕11号文件批复,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 收费范围和标准是按照马发改复〔2011〕11号文件批准的马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按照马发改复〔2011〕11号文件批复的收费标准,城区居民、暂住人口的垃圾处理费(你所反映的卫生费)和经营行业、服务行业的垃圾处理费是不同的收费项目,不存在重复收费。按照马政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城区居民、暂住人口的垃圾处理费并入马关县自来水厂收取,并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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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1年0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