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题征集 > 正文

关于征求《马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   新闻动态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7:26

为方便马关县人民群众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构建绿色出行体系,促进我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运营健康有序发展,马关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马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马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的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2月8日至3月8日

通讯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信合路交通小区1号

邮编:663700

联系人:曾生正

电话:0876—7122661,18487143139

电子邮箱:2608529633@qq.com


马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马关县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方案》于2023年11月1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经《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施方案>的批复》(马政复〔2023〕821号)文件批复,为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投放规模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根据地方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行业发展定位确定,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相适应。县城区及周边南山幸福社区、马白镇龙树脚村、马洒村初步投放数量控制在1500—2000辆,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投放量合理设置设立电子停车位,配套建立运营中心。后续根据县城及周边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增减项目规模。

二、运营区域及方式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分为6个区域:县城区、小马白至马鞍山景区健康步道路段、马鞍山景区、鱼水村至马洒景区至雾漫云山景区段路段、马洒景区、雾漫云山景区。

运营方式: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符合自行车(人力、电力)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分不同颜色车辆分别投放到上述6个运营区域,各颜色车辆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行驶。鱼水村至马洒景区至雾漫云山景区段路段,需在鱼水村换乘马洒、雾漫云山路段旅游专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鱼水村至麻栗堡至马洒景区至雾漫云山景区;小马白至马鞍山景区健康步道路段,需在小马白换乘健康步道专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小马白至马鞍山景区。在鱼水村、马洒村、马鞍山、小马白、雾漫云山景区适当位置设置换乘点。

三、收费标准

运营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初步设定收费标准及计价规则,报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初步收费标准如下:

1.骑行费

(1)起步价(10分钟):2.00元;

(2)时长费(超出10分钟后):1.00元/10分钟(不满10分钟按10分钟收取费用);

(3)骑行费以开始骑行时刻所对应的计费规则为准,即使进入下一个计费时段,该笔订单仍按开始骑行时刻进行计费;

(4)时长费不足一个计费周期时,按1个计费周期计算费用;

(5)临时锁车按骑行时长计费。

2.违规管理费

(1)调度费(不在还车点):5.00元(车辆停至运营区域内非还车点外需缴纳的费用);

(2)调度费(运营区域外):20.00元(车辆停至运营区域外需缴纳的费用);

(3)禁停区调度费:5.00元(车辆停至禁停区内需缴纳的费用);

(4)调度费(不在还车点)、调度费(运营区域外)、禁停区不重复叠加收取。

3.特别说明

(1)正常还车仅收取骑行费,若产生违规管理费则额外计算;

(2)不同车辆车型计费标准有所不同,请以实际结付页面为准;

(3)起步费以开锁时长以及地点为依据,时长费以按照实际产生时长费用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附件1:投运企业准入条件

附件1:

投运企业准入条件

一、投运企业具备的资质和经营条件

1.在本县有固定办公场所、中转维修场所、固定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在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的运营模式说明、服务管理、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理方式等制度文本;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在本县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划等资料。

2.投运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含调运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提高共享电动自行车故障、废弃处理反应速度,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并建有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3.投运企业可探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司与环卫公司开展合作模式,发动环卫工人有偿参与停放车辆归位放置,积极提供就业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运企业应制定下列基本经营管理制度

1.安全措施与紧急情况处置制度;

2.管理和运维人员管理考评制度;

3.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4.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辆运行维护制度;

5.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制度;

6.日常工作、重大事件的影像存档制度;

7.用户信用评价制度;

8.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9.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故障车辆回收管理制度;

11.服务纠纷及投诉处理制度。

12.用户信用评价制度;

13.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4.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5.故障车辆回收管理制度;

16.服务纠纷及投诉处理制度。


 《马关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责任编辑:周永瑞  

关闭

上一篇:关于征求《马关县2024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下一篇:马关县民政局关于《马关县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标题 分类名称 发布人 提交时间 状态
* 公园湖畔小区楼脚烧烤摊扰民 默认分类 匿名用户 2024-07-29 已回复
* 关于泰安社区田湾小区安全通... 默认分类 匿名用户 2024-07-19 已回复
共2条  1/1 
上页1下页
发表留言:
选择分类:
标 题:   * (标题限制 40 个字符以内)  
请正确填写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