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文明祭祀,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生态宜居马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城区内(东至马白烈士陵园、西至骏马雄关公园、南至351县道与文都线交叉路口、北至马关县县委会党校)主次干道、健康步道、公园、广场、绿地、工地、河边等公共区域开展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活动,违者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提倡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清扫墓碑、颂读祭文、返乡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开展文明、生态、环保、健康的祭祀、缅怀活动。
今年我县选定临时“纸钱包袱”集中祭祀点:马关县第一初级中学左侧空地、马关县第四小学门口空地。除指定的临时“纸钱包袱”集中祭祀点外,其他区域禁止焚烧、抛洒“纸钱包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硬化道路上、绿化带上、行道树下祭祀“纸钱包袱”。
在指定临时祭祀“纸钱包袱”区域祭祀时,请各位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白色垃圾自行清理干净,待火苗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全县各部门单位、社区要大力弘扬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让文明祭祀方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马白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和巡查力度,对不文明祭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8月18日是“中元节”祭祀“纸钱包袱”的高峰期,各部门要加强指定祭祀“纸钱包袱”区域内巡查,发现违规祭祀焚烧“纸钱包袱”行为要及时劝阻。相关部门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挠、妨碍、侮辱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876-110(马关县公安局)
0876-7122366(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76-119(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0876-3059077(马白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