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马兴明,马关县夹寒箐镇布都老寨村委会小水井、牛龙山村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8月31日07时2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仕华,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社区落却、下新窑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9月6日20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孙孝凯,中共党员,马关骏成集团芸溪供水公司职员,2024年9月16日09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朝忠,中共党员,马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九级职员,2024年9月19日20时2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