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农贸市场各业主及经营户:
兴隆农贸市场因建设年代较久,规划布局已难以满足当前市场功能需求,存在较大的消防、食品安全等隐患。为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进一步改善我县农贸市场交易环境,增强市场整体服务功能,按照《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兴隆农贸市场定于2020年10月1开始实施整体改造, 改造期间市场休市停止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
休市时间从2020年9月30日至提升改造验收达标之日, 预计改造时间为3个月, 具体复市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 请兴隆农贸市场内及周边店面业主、 经营户必须于
2020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及私搭电线, 严禁影响施工。逾期未自行拆除的, 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拆除, 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兴隆农贸市场休市期间, 所有经营户或业主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支持和配合市场提升改造工作。农副产品和食品类经营户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自行搬迁至安康农贸市场进行过渡营业;其它各类经营户必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搬迁出兴隆农贸市场,自行选择在县城区内准许经营的场所营业。各经营户必须按时清空兴隆农贸市场内的个人物品,逾期未迁出的,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在农贸市场休市改造过程中, 任何人不得妨碍工程正常施工。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改造期间请周边群众和过往人员注意安全,服从现场引导人员指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马关县工信商务局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