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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以林长制为抓手“五用并进”解锁森林草原防灭火新力量

来源:县委办 更新时间:2024/04/18

一是发挥县级林长“领航作用”。县级林长积极主动到责任区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深入重点林区一线,与基层林草工作者、护林员等沟通交流,全面掌握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目前,县级林长开展巡林16次,化解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难点问题20个;参与研究部署召开会议781次,督促签订责任书35745份。二是发挥县级督察“监督作用”。以林长制县级督察为基础,组建13个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察组,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等进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目前,累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察14次,发现问题42个,督促整改42个。三是发挥乡级林长“执行作用”。严格实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乡(镇、场)长负责制,让乡级林长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把着力点延伸至源头,时时开展巡查巡护,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乡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540余次,发现和解决问题126个;指导组建乡镇级应急队伍17支601人,开展应急演练20场次。四是发挥村级林长“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村级林长人熟、地熟、林熟优势,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动“一强网”监管,科学区划巡护区域网格,针对重要节日、重点林区、重点时段进行巡林。目前,村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1.2万余次,排查整改火灾隐患107处;参与发放告知书49876份,签订承诺书79781份。五是发挥护林员“先锋作用”。加强对护林员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护林员队伍,认真落实护林员巡山制度,在重点林区增设火源检查站点,加大巡查力度,并逐一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重点人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将护林员打造成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移动式摄像头”和先锋队伍。目前,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卡点115个,安排值守人员243人,入山登记12263人,劝导违规野外用火93起。(县林草局)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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