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147号
提案人:王正鹏
内容:
在县的“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乡镇机关办公用房纳入2011—2015年实施。就现在金厂镇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是1986年就修建的,现已成危房,屋顶漏雨,楼道水泥脱落。建议县政府将金厂镇政府机关办公用房优先安排。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正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考虑边境乡镇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乡镇政府工作效率,履行好乡镇为民服务的职责,根据县政府的要求,2007年财政部门下达了金厂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40万元,但至今仍未建设。
近年来,我县财政收支情况明显好转,但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的实际仍未改变,重建新办公楼所需资金难予调度。如:2010年全年支出预计比年初预算支出净增7533万元,加上政府性债务过大,财政暂付款和报告款过多等因素,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刘占左 0876—7122165
二Ο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