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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号 关于提高村委会干部待遇的建议

来源: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03/25
  建议号:143号
  提案人:王海秀
  内容:
  由于近年来,村委会工作繁忙,任务重,工作量也越来越大,随着物价上涨,村委会干部待遇又偏低。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村委会干部待遇提高问题。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海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委会干部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确保村级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马关实际,2011年年初,县政府办印发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标准的批复》(马办复〔2011〕8号)文件,文件规定:补助范围为村委会(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文书及13个临国境线村武装干事。补助标准为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月每人提高100元岗位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每人每月670元,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及13个临国境线村武装干事每人每月620元。上述政策从2010年1月1日执行。今年1月,我局已将2010年度应补助的资金全部拨付各乡镇,并兑现到各村干部的手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刘占左 0876—7122165  

二Ο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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