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142号
提案人:陈文艺项朝英
内容:
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中,建议将金厂镇天生桥水库纳入规划,并立项争取实施。因为就目前情况看,下金厂坝塘不宜蓄水,对下金厂、金厂中寨、作房、大寨、小寨、水井等10余个村的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实施天生桥水库建设项目,可以解决从金厂村委会到中寨村委会及老寨村委会13个村小组的农业用水及部分村寨人畜饮水问题,项目意义重大。
承办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王家虎
政府督办领导:章杰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文艺、项朝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天生桥水库”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马关水利事业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水务工作不断深入民心。对于天生桥水库项目,我局高度重视,目前已将该项目纳入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我们正积极向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展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即可组织实施。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水务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常春友 7122073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