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80号
提案人:黄国琼
内容:
仁和镇腻坡村委会坟脚村小组位于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带,共有人口38户167人。近年来,连续发生山体滑坡,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受到威胁,群众经济发展水平得不到提高,有32户141人的房屋直接受到损害。
在仁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坟脚村小组向县政府申报了异地搬迁项目,每户群众筹集了一万元资金,用于异地搬迁建设,并在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开展了先期征地工作,群众建设积极性高涨。
由于该项目工程量较大,涉及面较广,预计需投入建设资金200余万元,虽然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了部分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等项目资金仍缺口190万元,异地搬迁项目如得到县政府立项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将得以提高,生命财产安全得以保障,缺口资金将得到有效解决。
故特向县人大提出尽快对仁和镇腻坡村委会坟脚村小组异地搬迁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的建议。如短期内政府不能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则由镇政府向县财政局借取一定资金,提前组织实施,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再赔还所借资金。
承办单位:扶贫办
责任领导:李林
政府督办领导:章杰
交办日期:2012年4月2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扶贫办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国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对仁和镇腻坡村委会坟脚村小组易地搬迁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的议案,经县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不属于人民代表决定的事项,作为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4月26日接到县人民政府的交办任务后,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实施易地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地区的又一重要扶贫举措。我县易地搬迁项目的申报,紧紧围绕中央农村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及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易地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在项目的立项、申报上,必须紧扣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生存条件十分恶劣,扶贫成本过大,无法就地脱贫越温,自愿搬迁,有劳动能力;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三是丧失了继续生存发展空间。
你提到的“仁和镇腻坡村委会坟脚村小组属于山体滑坡,生存条件恶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村寨。山体滑坡时有发生,对坟脚村小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一情况。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要求,为确保搬迁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坟脚村小组涉及的38户167人已纳入了易地搬迁申报规划的总盘子。目前,项目已提前启动实施,待县国土资源局地质专家对该村小组进行灾害评估,出具相关报告材料后,我办将全力协助仁和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在2013年得到国家补助资金的扶持。
以上就是你在马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0号建议的答复,希望上述答复能让你满意。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万保英 0876—7122218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