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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号 关于加大县城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4

第49号 关于加大县城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建议

建议号:第49号

提案人:沈芳

内容:

针对县城老城区、居民住宿区建设的不规范,造成现在的居住区生活污水任意排放、饮用水管老化出现泄漏、各类线路私拉乱接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部分居住区无路灯还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等现象。特建议:1.在县城老城区(龙家大房子、平安街、寿福街、龙树堡居住区等)加大改造力度,2.争取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完成县城周边“城中村”(浪桥、松毛寨、小马白、坝地村等)棚户区的项目改造。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9号建议的答复函

沈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县城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县城老城区、居民住宿区建设的不规范,造成现在的居住区生活污水任意排放、饮用水管老化出现泄漏、各类线路私拉乱接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部分居住区无路灯还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等现象。并建议加大县城老区(龙家大房子、平安街、寿福街、龙树堡居住区)的改造力度,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县城周边“城中村”(浪桥、松毛寨、小马白、坝地村等)棚户区的项目改造。但现行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只支持集中连片拆除改造,不支持排水、排污、路灯等综合整治类改造。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县住建局将排水、排污、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积极争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支持,逐步实施改造建设。同时我局将与马白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县城老城区和县城周边村寨进行调查摸底并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待国家有相应项目政策支持时,积极申报争取进行改造。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忠敏,13887662317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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