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号 关于重设小坝子镇街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五棵电线杆的建议 建议号:第250号 提案人:王 勇、邓金波 内容: 小坝子镇街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共有五棵电线杆,因电线杆设立时间较久,架设时未统筹考虑集镇建设与道路通行,影响集镇规划建设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现我镇将在附近地段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后街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的五棵电线杆将位于道路中央,极大地影响道路交通通行以及集镇建设,建议重新选址架设小坝子镇街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的五棵电线杆。 承办单位: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高中秧 政府督办领导:杜兴宏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勇、邓金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设小坝子镇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五棵电线杆的建议”已交我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供电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小坝子镇街一组农村淘宝店至连队五棵电线杆因扩修公路,电杆靠近道路中间,严重影响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当地政府在扩修该路段时,就将这段电杆统一纳入项目建设,并由当地政府出资解决。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将责成当地供电所做好现有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正常。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于,13577627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