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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号 关于增设夹寒箐镇集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7

第248号 关于增设夹寒箐镇集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

建议号:第248号

提案人:刘兴星

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小集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及街道中,给城镇,特别是乡镇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集镇配套设施难以满足集镇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垃圾处理设施不够完善,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夹寒箐镇新街道开发建设以来,街道面积不断扩大,集市人口不断增长,农产品交易量不断增多,垃圾量日趋扩大,由于垃圾处理设施不到位,垃圾只能堆放于路边,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环境,群众急需建设更多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净化、美化环境。因此,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我镇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改善集镇生产生活环境。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48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兴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设夹寒箐镇集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效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概算2017年14个乡(镇、场)在这两方面工作共需经费640万元(其中,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410万元,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210万元),我局写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费640万元。经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2017年3月8日十三届县委第25次常委会议审定,同意从县级财政资金中划拨640万元予以解决。现资金根据“经费安排表”已划拨到各乡(镇、场),其中,夹寒箐解决40万元用于解决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保障经费,2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三清”经费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资金划拨后,夹寒箐镇可用于增设垃圾处理设施,脏、乱、差面貌将得到了全面转变。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地改进城乡环境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7122366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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