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31号关于通寺村委会小么所安置点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
建议号:第231号
提案人:权秀芬
内容:
达号工业园区小么所整村推进搬迁至下么所集中安置,关于安置点的垃圾处理问题,应规划清理,妥善安排,以免影响到坡头村小组村民的生活环境。
承办单位: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刘兴星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权秀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通寺村委会小么所安置点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通寺工业园区建设是我县近年来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附近安置了异地搬迁村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我镇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目前我镇积极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30万元,对全镇范围内村小组两污整治工作进行逐年实施解决。
希望以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陶文书,0876-3025174
|
|
文章录入:熊朝录
| 责任编辑:熊朝录
|
|
【关闭】
上一篇:第228号 关于解决尖山村委会从打磨丫口至村委会道路硬化的建议
下一篇:第234号 关于解决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村内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