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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号 关于解决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村内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7

第234号关于解决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村内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建议号:第234号

提案人:汪林

内容:

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人口较多,房子密集,村内道路错综复杂。田头自然村共有200余户1000余人,铅厂自然村有117户500余人。村内来往人员多,闲杂人员较多,给村民防盗安全带来很多隐患,同时也给社会治安无形增加了负担。为了解决这问题,有必要在这两个自然村村内交叉路口安装太阳能路灯。经调查,田头需安装50盏,铅厂30盏,共计人民币40万。希望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承办单位: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刘兴星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汪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村内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水碓房村委会田头、铅厂自然村覆盖6个村小组340户农户1501人,道路安全一直以来都是镇人民政府工作的重点,针对这个问题镇人民政府多次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目前已争取到有关专项资金和项目来实施该项目,下步工作中镇人民政府将实地查看和规划,拿出集体实施方案上报,待上报审批后,立即对田头、铅厂两个自然村实施安装太阳能路灯。

希望以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夹寒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陶文书,0876-3025174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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