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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号 关于完善乡镇文化站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2/03


  提案号87
  提案人:钱允玲、王柃霖、蒋子萍、王光荣、袁自波、何粉道、杨有聪、杨传武
  内容: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愉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文化设施和文化传播载体,逐步建立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中,乡镇文化站在宣传科技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工作中有着重要作用,而现在的乡镇文化站除了教授文娱爱好者舞蹈、组织小型文艺表演外,其它的图书人借阅、文学文艺创作相关工作基本无法正常开展。主要原因是几乎所有的乡镇文化站都没有藏书,也就无法开展图书借阅工作。乡镇文化站无开展相关工作的设施和传播载体,代表最前沿文化的工作者没有广播、电视、数码相机、微机之类的设施,文化工作者想要拍下具有历史意义的珍贵图片,想要进行文艺创作、想更好的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难上加难,希望上级给予乡镇文化站一定资金倾斜,用于完善乡镇文化站基础配套设施。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建议把文化事业纳入财政预算,划拨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购买图书、订阅报刊,增设桌椅、广播、电视、数码相机、微机等)。
  承办单位:文化局
  责任人:谢国庆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7月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文化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钱允玲等八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乡镇文化站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办理你们的提案,县文化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机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和县属文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办理时限和工作安排,做到了职责明确,措施到位。针对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7号提案,我局根据你们提出的提案,结合我县当前文化工作实际,由林副局长具体负责,并与您联系,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乡镇文化站建设情况
  马关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三个边境县之一。全县国土面积2676平方千米,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傣、蒙古等11种民族35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8.7%,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山区县。全县共有文化单位19个(包括县文化局、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图书馆、文工队、电影管理站及13个乡镇文化站),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扶持力度,全县13个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目前,我县两馆一站工程都龙二期、金厂一期、仁和、夹寒箐、木厂文化站先后投入使用。马白、大栗树、八寨、蔑厂、古林箐、小坝子、南捞、坡脚8个乡镇文化站已于2007年7月动工,到2008年5月底已全部建设竣工,待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砖混结构共2800平方米,总投资280万元。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为了极大地丰富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乡镇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桥头堡”的作用,就必须完善它的硬件功能和软件功能。购置配套桌椅,添设宣传用的广播、电视、功放、数码相机、微机,配备相应的图书、报刊等软项目,文化局正在按文化功能向上级积极争取资金投入。
  马关县文化局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促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如果您对我局的答复不满意,请与我局及时联系。同时,热诚欢迎您对我局整个工作给予监督、指导。
  联系人:马关县文化局
  联系电话:7122512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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