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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号 关于加强我县殡葬工作管理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1/04

  提案号 22
  提案人:贺艳敏、张恩菊、周庆萍、杨金龙、李海蓉、石安徽、卢承贡、李成万、晏兰君、杨梅
  内容:
  自我县殡葬工作开展以来,殡葬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其主要有如下原因:
  1、殡葬改革工作是改变一种传统的风俗习惯,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2、殡葬工作的开展保障乏力、宣传、力量弱。
  3、政治干预过弱、顾虑更弱。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采纳过去计生工作经验,增加专项资金,用引导、鼓励、奖励等方法,促进殡葬工作的开展;
  2、对自愿火化入墓的居民采取奖励机制;
  3、对自愿火化入墓的居民给予适当的补助;
  4、望政府能审批通过已提交的实施细则。
  承办单位:民政局
  责任人:张朝坤
  政府督办领导:黄顺昌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5月28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贺艳敏等委员:
  您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殡葬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改变传统固有的丧葬习俗是件十分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县在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治理乱埋乱葬、加强殡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二、我县殡葬改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并成立了马关县殡葬管理执法队,认真研究制定了《马关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三、现就我们对您提的建议说明,建议一“采纳曾经的计生工作经验,增加专项资金用引导、鼓励、奖励等办法去促进殡葬工作的开展”,计划生育是国家列为一项基本国策,现已成为法律法规。而殡葬工作不同,全国各地有的地方用“火葬”、有的地方用“水葬”、有的地方用“天葬”,有的地方用“土葬”,要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制定相关的规定,因此制定的政策法规就不一样。在我县,目前一般都是用土葬,要改变人们的风俗习惯,不是几天或者几个月就能改变的,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议中所提到的实行鼓励、奖励的办法来促进殡葬工作的开展,我县今年3月与各乡镇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已经对(乡)镇实行考核,并奖、罚分明。
  建议二、三中提到的“对自愿火化采取奖励机制和自愿火化入公墓的居民给予适当补助”。这个建议提得很好,也能促进殡葬改革,但限于我县的财力因素,目前这个奖励机制和适当补助不可能做到。
  建议四“望政府能审批通过已提交的实施细则”,这个细则将对马关的殡葬工作推动很大,经过多稿多改,讨论再讨论,多级领导多次研究,并且在今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题召开全县民政工作暨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再把《实施细则》分发到各乡镇修改,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改革的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空墓穴的专项整治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努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殡葬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侬建超  电话:7123316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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